國健署-修正「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」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「具一定效益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」,自即日生效(113.08.08)

衛生福利部令

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衛授國字第1130462456號

「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」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「具一定效益與安全性之支
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」修正如附件,並自即日生效。

 

下載:公告

公告日期: 2024-08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