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meject Injection 1.5 g/1.5 mL
英文商品名:Fomeject
中文商品名:康立解靜脈輸注液
主成分:Fomepizole。
劑型劑量:注射劑,1 g/ml,1.5 ml/vial。
許可證字號:衛部罕藥製字第000016號
適應症:甲醇(methanol)或乙二醇(ethylene glycol, 例如抗凍劑)中毒的解毒劑,或用於懷疑攝入甲醇或乙二醇,無論是否與血液透析合併治療。
致病基因:無。
藥理機轉:Fomepizole為乙醇去氫酶(alcohol dehydrogenase,ADH)的競爭型抑制劑。該酶可催化乙醇(ethanol)、乙二醇(ethylene glycol)及甲醇(methanol)代謝為其具毒性的代謝產物。乙二醇(ethylene glycol) 代謝為乙醛酸(glycoaldehyde),進一步氧化生成乙醇酸(glycolate)、乙醛酸(glyoxylate)及草酸(oxalate);其中乙醇酸與草酸會導致代謝性酸中毒及腎臟損傷。甲醇(methanol)代謝為甲醛(formaldehyde),再氧化為甲酸(formic acid);甲酸則會造成代謝性酸中毒及視覺障礙
藥動學:
1. 吸收: 達最高血中濃度的時間(Tmax)約0.5到2小時。
2. 分佈:fomepizole經靜脈注射後,可迅速分布至全身的水分中,分布體積介於0.6至1.02 L/kg。
3. 代謝:fomepizole主要經由肝臟代謝,fomepizole的代謝產物有4-carboxypyrazole、4-hydroxymethylpyrazole、N-glucuronide conjugate of 4-carboxypyrazole、N-glucuronide conjugate of 4-hydroxymethylpyrazole;其中以4-carboxypyrazole為主要代謝產物(80-85%)。在給予多次劑量時,fomepizole會經由P-450 enzyme system自行代謝。
4. 排泄:fomepizole以其原型及代謝產物經由腎臟排除,尿液排出劑量約佔注射劑量的1-3.5%。注射後30-40小時後,排除率顯著增加。
5. 體外排除資訊:fomepizole可經由血液透析排除,透析清除率為50-80 L/kg,透析過程中有45%的藥量會被析出。
禁忌:對於fomepizole過敏或對其他pyrazoles類藥物過敏者禁止使用。
副作用:
1. 心血管系統:心跳過慢、心搏過速、低血壓、臉部潮紅、靜脈炎、休克。
2. 內分泌和代謝系統:高三酸甘油脂血症(30%)、高膽固醇血症。
3. 胃腸道系統:噁心(11%)、胃灼熱、食慾不振(<6%)。
4. 神經系統:頭暈(7%)、頭痛(12%)、眼球震顫、癲癇發作、眩暈、焦慮。
5. 眼睛方面:視力障礙(6%或更低)。
6. 腎功能:無尿症(3%或更低)。
7. 呼吸系統:打嗝、咽炎(6%或更低)。
8. 血液系統:血液及腫瘤相關:貧血、瀰漫性血管內凝血(DIC)、嗜酸性球增多、淋巴管炎。
9. 皮膚方面:皮膚瘙癢。
10. 感覺方面:嗅覺異常/障礙、言語障礙、耳咆哮聲。
懷孕注意事項:目前無動物生殖試驗報告,fomepizole用於懷孕婦女是否會傷害胎兒或影響生育能力的相關資料尚未明確,只有在明確需要fomepizole治療時,才可用於懷孕婦女。
母乳哺育注意事項:尚無法得知fomepizole是否會分泌至乳汁中。因為許多藥物皆會分泌至乳汁中,授乳婦女使用本藥應小心。
生殖方面的考慮:尚無以fomepizole進行動物生殖研究。過去文獻指出於懷孕小鼠腹膜內 (intraperitoneally)單獨投與約6.5倍起始治療劑量(loading therapeutic dose)的fomepizole會誘發胚胎毒性和致畸性。此外,於懷孕小鼠同時投與fomepizole (100 mg/kg)及乙醇(ethanol, 6 g/kg) 會大幅增加乙醇造成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。
交互作用:
1. Fomepizole與乙醇(ethanol)倂用,會使fomepizole與乙醇兩者的排除率降低。
(1) 交互作用嚴重度:中等。
(2) 交互作用起始時間:延遲性。
(3) 文獻證據:倂用後可能發生。
(4) 可能的作用機制:fomepizole抑制乙醇的脫氫酶活性(dehydrogenase activity);乙醇抑制fomepizole的代謝。
(5) 臨床建議處置:避免同時併用fomepizole與乙醇(Ethanol)。
2. 目前尚無藥物與藥物交互作用的資料報告,但fomepizole在投與多次劑量時,會快速誘導自我代謝,此代謝經由酵素cytochrome P450的氧化酶系統,因此當fomepizole與增加或抑制cytochrome P450 system的藥物併用時,需考量交互作用的可能性。
注意事項:
1. 本品時應特別留意肝腎功能受損患者。Fomepizole主要經肝臟代謝,故肝功能異常者須謹慎使用;其原型及代謝物由腎臟排泄,腎功能不全者亦應小心投與。對於出現嚴重酸中毒(pH <7.25–7.3)、代謝性酸中毒惡化、或乙二醇/甲醇濃度 ≥50 mg/dL 的病人,建議合併進行血液透析以加速毒物清除。
2. 在異丙醇(isopropanol)中毒的情況下,不建議使用fomepizole,因異丙醇的毒性主要來自原化合物本身,抑制其代謝反而可能延長中樞神經抑制、造成低血壓或呼吸抑制。在異丙醇(isopropanol)中毒的情況下,不建議使用fomepizole,因異丙醇的毒性主要來自原化合物本身,抑制其代謝反而可能延長中樞神經抑制、造成低血壓或呼吸抑制。
3. 在室溫低於25℃ (77 ℉)會凝固。如果fomepizole溶液在安瓿內變成固體,應將安瓿置於溫水中或握於手中使之液化。固化不會影響藥品的療效、安全性或穩定性。
4. 給藥時,不可以未稀釋液或推注方式給予,應以稀釋後靜脈輸注方式緩慢注入,稀釋後溶液不可快速輸注,輸注時間必須超過30分鐘。另應避免使用含聚碳酸酯(polycarbonate)材質的注射器或濾針,以防藥液與材質產生反應影響結構完整性。
用法用量:
(1) 檢測不到患者血中的乙二醇及甲醇(或濃度低於20 mg/dL)且
(2) pH值正常且
(3) 無中毒症狀。
2. 血液透析病人劑量(2025_Uptodate):
(1) 開始血液透析前: 需先確認病人上次注射 Fomepizole 的時間。
a. 若上次給藥 距今 <6 小時 → 不需於透析開始時再追加劑量。
b. 若上次給藥 距今 ≥6 小時 → 於血液透析開始時給予下一次預定劑量。
(2) 血液透析期間:
a. 間歇性血液透析(Intermittent hemodialysis, IHD):每4小時給予一次Fomepizole (或可考慮持續靜脈輸注1 mg/kg/小時)。
b. 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(CRRT):每8小時給予一次Fomepizole (或可考慮持續靜脈輸注 0.5 mg/kg/小時)。
(3) 血液透析結束時,依上次給藥時間決定是否補劑量:
a. 若距離上次給藥時間 <1 小時 → 不需於透析結束時給藥。
b. 若距離上次給藥時間 1–3 小時 → 於透析結束時給予下一次預定劑量之1/2。
c. 若距離上次給藥時間 >3 小時 → 於透析結束時給予下一次預定劑量。
保存:
1. 未開封:儲存於25℃以下。
2. 藥品稀釋後:用0.9%氯化鈉或5% dextrose無菌注射液稀釋後,存放於冰箱或室溫下,可維持24小時的安定性與無菌性。
3. 藥品稀釋後超過24小時則不可使用。
廠商:
藥商: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5巷43號8樓
參考資料:
1. 廠商仿單(2021-02-02)。
2. Fomepizole. In: MerativeTM Micromedex® DRUGDEX® (electronic version). Retrieved July 17, 2024.
3. 2025 UpToDate, Inc. UpToDate®: Fomepizole. Retrieved October 31, 2025.
4. Jacobsen D, Sebastian CS, Dies DF, et al: Kinetic interactions between 4-methylpyrazole and ethanol in healthy humans. Alcoholism: Clin Exp Res 1996; 20:804-9.
5. Jobard E, Harry P, Turcant A, et al: 4-Methylpyrazole and hemodialysis in ethylene glycol poisoning. Clin Toxicol 1996; 34:373-7.
6. https://medlineplus.gov/genetics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