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blozyl injection, for subcutaneous
英文商品名:Reblozyl
中文商品名:芮寶喜
主成分:Luspatercept。
劑型劑量:注射劑,25 mg/0.5 mL,75 mg/1.5 mL(50 mg/mL)。
許可證字號:衛部罕菌疫輸字第000041號
適應症:用於治療與β型海洋性貧血相關的輸血依賴性貧血的成年病人。
致病基因:HBB基因突變會導致β地中海貧血。該基因負責製造β-珠蛋白,是血紅素的一部分。基因的某些變異會減少或停止β-珠蛋白的產生,導致β0或β+地中海貧血。β-珠蛋白的缺乏妨礙正確的血紅素形成,從而引發貧血和其他健康問題。
藥理機轉:Luspatercept是一種特殊的重組融合蛋白,由IgG1的Fc結構區和經修飾的活化素受體IIB (activin receptor IIB, ACTR IIB)的細胞外結構組成。此蛋白具有與多種轉化生長因子-β(transforming growth factor -β, TGF-β)配體結合的能力,從而阻止其啟動Smad2/3信號傳導路徑。這一過程有助於晚期紅血球的分化和成熟。
藥動學:
1. 吸收:達最高血中濃度時間(Tmax)約7天。注射部位(上臂、大腿或腹部)不影響吸收。
2. 持續作用時間:停藥後約6 ~ 8週Hb恢復至基值(baseline)。
3. 分布體積(Vd)約7.1 L。
4. 代謝:於體內多處組織經蛋白水解酶分解代謝為胺基酸。
5. 排泄:半衰期約11天。清除率約0.44 L/day。
禁忌:對本藥中任何成分有過敏者、懷孕、需接受治療以控制骨髓外造血(EMH)腫塊的病人。
副作用:
1. 心血管:高血壓(8-11%)。
2. 胃腸道:腹痛(14%)、腹瀉(12-16%)、噁心(9-16%)。
3. 肝臟:ALT升高(9-12%)、AST升高(4-11%)、膽紅素升高(12-64%)。
4. 神經系統:疲勞(14-41%)、頭痛(14-26%)、眩暈(≤18%)。
5. 骨骼肌肉與結締組織:關節痛(19%)、肌肉痛(20%)、骨頭痛(20%)。
6. 腎臟:肌酸酐清除率下降(27%)。
7. 呼吸道:咳嗽 (14%)、呼吸困難(13%)、支氣管炎(<5%)、上呼吸道感染(7%)。
8. 內分泌和代謝:高尿酸血症(7%)。
9. 泌尿生殖道:泌尿道感染(<5%)。
懷孕注意事項:動物試驗顯示出生殖毒性。懷孕期間禁用Reblozyl。若病人懷孕,則應停用 Reblozyl。
母乳哺育注意事項:尚未確知luspatercept對新生兒/嬰兒的不良影響,必須權衡考量哺乳效益和女性接受治療的效益,決定是否在 Reblozyl治療期間至最後一劑後3個月內停止哺乳或是停止用藥。
生殖方面的考慮:動物實驗結果顯示會造成胎兒傷害,建議育齡女性在治療期間及停藥後3個月內應進行有效避孕。在開始使用 Reblozyl治療之前,必須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進行驗孕。
交互作用:與鐵螯合劑併用時不影響luspatercept之藥物動力學。
注意事項:
1. 可能會血壓升高,建議在每次給藥前和臨床需要時監測血壓。必要時給予降血壓藥物。
2. 可能增加血栓風險,例如進行脾臟切除或同時使用賀爾蒙替代療法的高風險患者,建議監測血栓的症狀。血栓風險升高的患者可考慮血栓預防措施。
3. 對於有EMH 腫塊的病人,在治療期間可能會出現腫塊惡化或併發症。在開始治療和接受治療的期間,應監測病人以了解其症狀、徵兆和併發症是否為EMH腫塊所致,並根據臨床指引進行治療。 若因 EMH 腫塊引起嚴重併發症,必須停用 luspatercept。
4. 若發生第3或第4級其他不良反應,暫停使用。當該不良反應降至第1級時可重新使用。
5. 可能輕微影響駕駛和使用機器的能力。
用法用量:
1. 僅供皮下注射。
2. 給藥前先評估病人其Hb及輸血紀錄。
3. 推薦劑量:
(1) 初始劑量:1 mg/kg,每3週一次。
(2) 在未達到治療反應的病人中 (治療反應定義為在以1.0 mg/kg起始劑量使用≥2 次連續劑量 (6 週) 後,降低至少三分之一的RBC輸血量),應將劑量增加至 1.25 mg/kg。劑量不應增加超過每 3 週 1.25 mg/kg 的最大劑量。
(3) 如果病人失去治療反應 (初始反應後 RBC 的輸血量再次增加),則應將劑量調高一個等級。
(4) 如果在不輸血的情況下接受 luspatercept 治療的 3 週內 Hb 增加> 2 g/dL,則應將 Reblozyl劑量降低一個等級。
(5) 如果至少3週無輸血而Hb ≥ 11.5 g/dL,則應延遲劑量直至 Hb≤11.0 g/dL。如果同時伴隨 Hb 的快速增加 (在沒有輸血的情況下,3 週內> 2 g/dL),則應在劑量延遲後考慮將劑量降低一級 (最低 0.8 mg/kg)。劑量不應降低到 0.8 mg/kg 以下。
(6) 連續3次(9週)給藥劑量為1.25 mg/kg後,若輸血需求仍未減少,停止使用。
(7) 發生不良反應的劑量調整:
治療相關的不良反應 |
劑量調整方式 |
2級不良反應,包含2級高血壓 |
●暫停治療 ●當不良反應已改善或恢復到基礎值,以原先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|
3級與3級以上高血壓 |
●暫停治療 ●當高血壓達到控制時,按照劑量調降準則,以調降的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|
其他持續性3級與3級以上的不良反應 |
●暫停治療 ●當不良反應達到改善或恢復到基礎值時,按照劑量調降準則,以原先劑量或調降的劑量重新開始治療 |
骨髓外造血腫塊(Extramedullary haemopoiesis (EMH)masses)造成嚴重併發症 |
●停止治療 |
保存:
1. 置放於原包裝盒內避光,冷藏儲存2 ~ 8℃,勿冷凍。
2. 配製後若未立即使用,置於原瓶內,室溫20 ~ 25℃儲存可存放8小時,冷藏儲存2 ~ 8℃可存放24小時。
廠商:
藥商:台灣必治妥施貴寶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56號4樓、5樓
參考資料:
1. 廠商仿單(2024-03-25)。
2. 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2023. IBM Micromedex® : Luspatercept. Retrieved October 31, 2023.
3. 2023 UpToDate, Inc. UpToDate®: Luspatercept. Retrieved October 31, 2023.
4. https://medlineplus.gov/genetics/